我收到“空气炉”商标驳回通知书,两条驳回理由毫无道理及科学依据,由于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6日早上细看通知书后,当时就写了举证反驳,并由于涉嫌诈骗复审费和渎职,准备上告北京中级法院。下午先把反驳(该文暂不附上,怕玷污了您的眼球并浪费您宝贵时间,您要,另给您传)发给杭诚事务所俞小姐(商标代理人),她转发给我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如果你想了解第24类商标的相关事宜请点这里查看,并要我缴2500元复审费,我答应第二去交。
并通过特快专递将该反驳两份分别寄给商标局局长大人和党委书记收。27日下午我拿了钱去杭诚事务所缴费,俞小姐说“因为老板吓坏了,怕上黑名单”,所以拒收复审费,也希望我理解。于是,为了维护中国的尊严,上告必须提前。上告前,我会征求各报社及电视台的对我的此次上告批评意见,采取无回应即为默认的方法。10月份上告法院。今天是咨询一下,在征求媒体(仅限国内)批评之前,是否有必要与商标局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