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说,中国人商标意识低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今天咱们就来看一看,中国的商标发展史,希望能够找到答案。
远古时期
很久很久以前的商周时期,老祖宗习惯在陶器和青铜器上,镌刻一些符号和花纹等图案,但这些物品不能被买卖,因为普通老百姓根本就用不起,贫穷限制的不仅仅是现代人的想象。
汉唐时期大约2000多年前,民间商品交易活动开始频繁,「草市」商业区现身历史舞台。
为了区别商品的来源,对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强制使用标志。但此时的商品标志,还不具有推销商品的功能,跟后来的商标功能还相差108000里呢。
北宋时期
在中国出土的所有文物中,有关于「商标的记忆」可追溯到1000多年前的北宋时期,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儿为记”,不同今天的「大白兔奶糖」,针铺会在底部附着一则广告“收买上等钢材,制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客转于贩,别有加饶”。
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商标理念日趋成熟,类似「同仁堂」、「六必居」等商标,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时至今日仍然广为人知,当时那些企业的影响力等同于现在的「阿里巴巴」...
道光年间
清朝还订立了商标目录,规定不准相连的两个字相同,也不准音同字异或者字形相同。
晚清时期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之后,西方列强企图瓜分中国,清政府被迫制定《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西方各国开始往中国倾销商品,开始打压中国的民族工业商标,清政府曾试图修改章程,但很多事情清政府没有决定权,未能实施商标注册。清末的20年间,只是实行了海关挂号,挂号商标有25900件,几乎全是外国商标。
北洋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孙中山先生组建临时政府,特意指出商标登录归实业部管辖。第二年北洋政府成立,开始派遣商标业务人员,出国学习考察,期间不停地调研、考察和征求意见。1923年5月,北洋政府发布商标配套法规《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呈请各项书状程式》、《商标局暂行章程》,北洋政府设立注册局,主要负责商标注册及管理工作。
国民政府时期
北洋政府迅速垮台之后,南京政府登上历史舞台,这次重大的历史变革中,商标法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仅有两次小幅度的修改,但是商标事业仍然举步维艰,内忧外患的国内环境和国际局势,导致5年内商标局局长换了7人,商标注册也只有40000多件,其中还有一半以上的外国商标。
新中国成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了恢复国民经济、治疗战争创伤,1950年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实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1954年开始实行「公私合营」,经济制度发生变化,导致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1956年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商标的定义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文革时期
国内多次开展了对商标制度的批评,全面否定商标作用。文革结束后,国务院指示要从速恢复注册制度,端正了商标工作的方向,1979年11月1日,恢复了全国商标的统一注册,截止1980年底,共有注册商标约45000件,其中国内商标38000件,外国商标6700件,
改革开放之后
1993年国家修正了《商标法》,对于打击假冒商标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巨大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其中特别针对抢注商标问题,进行了细则修正。
2001年本着进一步现代化、国际化,以铸就“一把治理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整顿和创造良性循环秩序的利剑”为目标,对我国《商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的,这次修改幅度很大修改了23条,新增加了23条。2013年《商标法》进行了第3次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调整了商标注册审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纠正驰名商标制度某些误解,加大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力度,这一次的修改主要是,根据国内的市场经济发展,做出的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制。
简单说点,商标史就是中国商业史,也是中国人民的奋斗史,承载着我们祖祖辈辈的智慧与文化,中国自古以来都非常的重视商标,甚至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商标文化,不仅商标是历史的瑰宝,更是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