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与口碑齐飞的《流浪地球》,切莫让商标“流浪”!
在今年的贺岁档影片中,受瞩目的电影莫过于《流浪地球》。影片改编自科幻作家刘慈欣的同名小说,截至目前,票房已突破30亿元,《流浪地球》的成功被一些业内人士誉为国产科幻电影的里程碑。然而,就在票房与口碑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笔者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却仅发现一件“流浪地球”商标被核准注册,其为导演郭帆所属的共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电影主要出品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针对“流浪地球THEWANDERINGEARTH”商标在29个不同的商品与服务类别上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目前还在等待受理阶段。此外,已有多件“流浪地球”相关商标被深圳市多优技术有限公司、王某、徐州掌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抢先在中影集团之前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
据了解,刘慈欣在2000年发表文学作品《流浪地球》,其影视改编权经由导演宁浩转让给中影集团后,历经4年的项目筹备,克服了多次制作成本短缺的问题才成功呈现了观众眼前。对一部中小成本、早期并不被看好的电影而言,节省资金对镜头特效精益求精、尽可能圆满地完成作品才是首要之事,但笔者认为,中影集团的商标布局更是当务之急的工作,针对影视作品的商标布局应当先行而为,并且尽可能全面覆盖不同领域和类别。影视公司在介入影视项目的初期,如若资金相对宽裕,就应当将商标注册申请摆到与原作版权权属变更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核心商标在第41类影视制作类别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延伸至其他类别。如若资金匮乏,也应当将核心商标在第41类上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在获得充裕资金后尽早完善商标布局。作品播出后收视率或票房若持续走高、后续IP运作可能性强,还应考虑注册防御性商标进一步完善布局。
事实上,热门影视作品在商标上“摔跟头”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例如,郑州某小伙注册了“芈月”商标并被核准通过,在电视剧火爆后以60万元的价格转手,此外还有公司以“芈月轩”或“芈月传”提交注册商标申请;去年热播的电视剧《延禧攻略》中的主人公“魏璎珞”也被某公司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热门电影《战狼》还引申出“战狼行动”“战狼护卫队”等商标注册申请……在影视行上发展日益壮大的当下,影视公司须知商标布局工作刻不容缓,譬如中影集团在电影上映前4个月才补充完善其他类别上的注册商标申请,不如尽早开展此项工作,以防商标“流浪地球”。
笔者建议,今后影视公司可以根据权重不同的影视项目采取不同的商标布局策略,划出一笔固定的注册商标申请开支,并依照影视作品在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下加大投入、完善商标布局,在确保成本的同时,为未来的商业开发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