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奉化白杜车铃厂收到了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决定书。原来,此前有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对其所注册的“白杜BAIDU及图”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该厂提供了商标有效使用的证据后,商标局作出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对“白杜BAIDU及图”注册商标不予撤销的决定。
对于白杜车铃厂的投资人余伟杰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商标权利维护上取得成功了,此前他们的对手更是“大佬级”的企业。
2010年,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对宁波市奉化白杜车铃厂所申请的“白杜BAID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之后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异议申请裁定,又于2012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复审。认为其侵犯了他们“百度”驰名商标的权利,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损害其企业利益。
面对百度这种大公司的异议和异议复审,余伟杰多少有些不安,但依然打算放手一搏,请商标事务所协助撰写了异议答辩书和异议复审答辩书。
白杜车铃厂在异议复审答辩书指出,“白杜乡白杜村”自古以来便是乡名村名,投资人就出生在这人杰地灵的宝地,自幼便对“白杜”刻骨铭心,商标的创意来源并非抄袭、模仿,主观丝毫没有恶意,申请注册“白杜BAIDU及图”商标是合理公平的商业行为;同时,白杜车铃厂位于浙江奉化,2000年5月17日成立,百度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8日,注册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也就早了没几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百度及其商标不可能具备较高知名度,也就不存在该厂用“白杜”二字命名恶意抄袭模仿的可能性。
此外,两个商标的外观、含义、字形、呼叫也都完全不同,且“白杜BAIDU及图”商标指定使用的12类“自行车三轮车用车铃、自行车、电动车辆、脚踏车响铃报警系统”商品与“百度BAIDU及图”商标指定使用的42类“网络技术”服务的消费群体、用途、销售渠道等完全不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更不会对百度企业利益造成损害。
最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采纳了白杜车铃厂的答辩理由,并做出“白杜BAIDU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裁定。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科科长郭瑛称,当企业申请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间被提出异议申请时,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的答辩材料,勇于维护知识产权,千万不要因为对方是知名大企业就怯而不前。
此外,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一定要规范使用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一旦被提出撤销申请,要在有效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合法有效地维护商标权利。